民間組織本土研究社指,本港有近一千二百公頃「棕地」,當中四成用作貯物、回收等用途,其餘是臨時批准或違規貨櫃場、露天停車場及荒地等,主要分佈在元朗、屯門及北區。研究社指,現有規劃制度有漏洞,建議制訂優先發展棕地政策。
發展局表示,一些較具發展潛力的棕地和鄉郊土地,一般需要全面規劃和基建配套,方可善用,而這些土地亦夾雜大量私人農地、村屋及寮屋等,發展時將涉及拆遷、收地和補償問題,需要有周詳規劃和公眾商議,不可能一刀切收回所有棕地,或單靠尋找零星四散的個別棕地作發展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