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生效後,本台比較多間瑞士名錶品牌的特許零售商,發現價格一樣。有店舖指,價錢是公價,折扣亦規定最高只能九五折。品牌香港分公司承認,現時仍向零售商提供建議零售價,實際價錢是客人與店舖商討,未有打算更改做法。香港錶廠商會榮譽會長劉展灝指,這是行業的潛規則,名錶品牌向零售商定下最低零售價,同時為每個款式定出最高折扣率,零售商一旦不跟從會被停貨,甚至被停止合作。

競爭事務委員會委員鄭建韓指,如果技術較複雜貨品的供應商,要確保零售商賺取合理回報,以提供銷售服務,或吸引零售商引入新產品,建議零售價可獲豁免,但他指並非所有新產品都可豁免,例如一個大品牌本身知名度高,未必靠利潤保證吸引零售商入貨,以有關理據定最低零售價並不充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