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受賄及挪用公款七千多萬元,在江西南昌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指,周文斌在零二至一三年年,擔任華東地質學院院長及南昌大學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工程承建商、合作辦學商、設備供應商及部分教職工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二千一百多萬元,又在零三至零四年,兩次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五千八百多萬元進行營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