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早上舉行會議,六名勞方代表不滿資方不承認就合約規管工時立法的共識,杯葛會議,未有出席。主席梁智鴻在會後指,希望他們再次出席會議,但強調委員會不能因為一、兩個委員不同意而停止工作,又指對勞方的意見心裡有數,即使他們不重返會議,亦會將勞方意見寫入報告。

梁智鴻指,委員會就制訂標準工時,訂立四個方向,收集各方意見,包括應否以僱傭合約規管所有僱員的工時,或者針對一些低技術、低工資、議價能力較低的人規管,委員會將會爭取在下月底展開下一輪諮詢。梁智鴻說,是否就合約工時立法,言之尚早,委員會會聽取意見。未有出席會議的勞方代表梁籌庭批評,梁智鴻講法不恰當,強調勞資雙方三月份達成的共識,是會就合約工時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