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康超級市場三間分店,承認在今年三月至四月,因售賣含真菌及已過期的食品共五項傳票控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一萬元。
涉事的惠康分店,包括位於旺角海富商場,塘尾道及彩虹邨三間分店,他們出售的問題食品,包括含真菌的椰皇,蘆柑及紅提子,以及已過期的黑芝麻包及脆肉鯇魚。由於三間分店並無案底,裁判官決定輕判罰款一萬元。惠康發言人回應說,公司會加強監察,亦有既定指引確保員工定時檢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