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受賄及挪用公款七千多萬元,在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指,周文斌在零二至一三年,擔任華東地質學院院長及南昌大學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工程承建商、合作辦學商、設備供應商及部分教職工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二千一百多萬元,又在零三至零四年,兩次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五千八百多萬元進行營利活動。

周文斌聞判後揚言會上訴,並在上訴書寫上「士可殺,不可辱」。他表示 ,不滿法庭無排除一些以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及控方阻止部分證人出庭。他早前曾表示,自己被用刑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