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長江客輪東方之星號在湖北遇風翻沉,造成四百四十二人遇難,國務院調查組完成報告,確定今次是一宗由突發罕見的強對流天氣,導致的特別重大災難事件,船長及當值大副對極端惡劣天氣及風險認知不足,在緊急狀態下應對不力;客輪所屬的重慶東方輪船公司、重慶市有關管理部門及地方黨委政府、長江航務管理局及下屬海事機構,在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存在問題,調查組建議吊銷船長證書,由司法機關對他是否涉嫌犯罪進一步調查;又建議對管理和監督檢查中存在問題負有責任的四十三名有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對重慶東方輪船公司進行停業整頓。

調查組對水上交通管理部門和企業提出了七個方面的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包括收緊惡劣天氣下長江客輪禁航措施及提高船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