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滙豐銀行前經理涉嫌於一二年詐騙銀行佣金逾廿三萬元,被廉政公署檢控,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押後至明年一月二十七日裁決及判刑。

控罪指,首被告前客戶經理,案發時稱「愛新覺羅札蓉」的周倖如,向滙豐提交十四張款項共逾六百萬元的虛假認購單,騙取四萬七千元佣金,她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另外兩名被告前財富管理經理周俊彥及李莉,涉嫌欺騙匯豐的佣金及向周倖如提供超過二十萬元的報酬,以獲得對方轉介客戶,兩人否認七項欺詐罪及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