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上市公司大股東及高層人員的持股禁售期即將屆滿,中證監發佈新規,引導大股東和高層依法、透明、有序減持。《減持規定》要求,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並設置大股東減持預披露制度,需提前十五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同時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多種減持途徑。當局亦會強化監管執法,並設置「防規避」條款,專門遏制大股東和高層通過協議轉讓「化整為零」、「曲線減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