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受賄案,今早在河北衡水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認定譚棲偉擔任職務期間,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一千一百多萬元人民幣,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人民幣。譚棲偉早在前年五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之後被中央免去職務,遭開除黨籍及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