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回應律師會設統一執業試,表示深感驚訝。學院指律師會的建議在社會已討論一段時間,但未有共識,有關檢討仍在進行中,認為由本港法律界和法學教育界代表,組成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是最合適的平台,去檢討統一執業試問題。

學院又指,任何以統一執業試,取代法學專業證書的改動,將為法學教育制度及加入法律專業行列方面,帶來嚴重影響。港大法律學院期待律師會,詳述需要設立統一執業試的具體原因及方案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