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分析過去二十多年的綜合發展區項目,發現當中超過一半住宅項目延誤,近十萬個潛在單位供應被凍結。研究團隊獲中央政策組資助,花了兩年時間做分析,發現城規會由1990至2014年,批出146個包含住宅的綜合發展區項目,這些項目並無一般賣地的三年發展期限,但發展商若要修改發展藍圖,必須再向城規會申請。研究發現,由於程序繁複,當中只有四成半、即65個項目已落成,發展期平均長達八年。

團隊指,研究期間未找到發展商故意拖延或囤地的證據,但認為部分發展商取得首次規劃許可後,再重複多次申請修改,令公眾難以理解,建議政府向修改發展藍圖的發展商徵費,城規會亦應考慮給發展商,更靈活修改發展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