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收到七百二十一宗有關食肆投訴,主要涉及服務質素及價格爭拗,部份食肆在餐牌上列出的「例牌」、「大例」或「中碗」等份量標示,令消費者未必能分辨到收費差異。消委會指,一般小菜的例牌大約八兩食物,足夠四人食用;「大例」通常是例牌份量多一半,約六人分量,收費亦較例牌小菜貴一半;至於「三例」或「大碗」就指十二人以上份量。

若消費者要求酒樓「全包宴」上的食物份量加大或額外加餸,食肆除以正價小菜收費外,還會收取額外服務費;酒席供應的青斑改為紅斑,可能要額外多付過千元。消費者若將自行購買的海鮮交食肆代為烹調,部份食肆會按海鮮重量收取加工費,亦有食肆按入席人數收費。消委會建議食肆在餐牌上明碼實價,消費者若對收費有疑問應即時反映,不應留到結帳時才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