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早前向立法會公開2008年及2010年與港鐵簽訂的廣深港高鐵工程委託協議。 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表示,當年的協議的確有條款提到責任賠償以港鐵收取的管理費為上限,但政府認為,如果港鐵嚴重失職,做成政府很大的損失,單以管理費為限未必合理,港鐵與政府在這問題的法律觀點並不一致,將來很大機會以仲裁方式挑戰責任上限問題,他說,如果仲裁結果指這個上限成立,便無話可說,否則,港鐵已同意將會在股東大會提出相關討論。

房委會檢討公屋食水質量控制問題委員會早前已向身兼房委會主席的張炳良,提交食水含鉛的報告,張炳良說會等本月十八日房委會大會,聽取委員意見後再取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