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教育學院學生與環保團體及社區組織,去年就大埔三幅綠化用地改為住宅用途,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獲批,高等法院朝早審議禁止出售其中一幅山塘路用地的臨時禁制令申請。

提出申請一方指出,城規會在制訂規劃大綱圖的決策過程中出現錯誤,指個別委員未有申報涉及潛在利益,而且決定前未有充分諮詢公眾,又指根據綠化地帶指引,綠化帶是市區邊界,一旦發展,將減少市區和郊區的緩衝空間。申請一方又指,大眾認為發展綠化地帶,應該要有特別理由,但被法官質疑這個講法未必屬於法律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