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教育學院學生聯同環保團體,去年就大埔三幅綠化用地改為住宅用途,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朝早審議禁止出售一幅山塘路用地的臨時禁制令申請。申請一方指,城規會在制訂規劃大綱圖的決策過程中出現錯誤,個別委員未有申報利益,而且決定前未有充分諮詢公眾,又指如果地皮繼續出售,對買家將會不公平,一旦法庭裁定當中程序有問題,土地會恢復綠化地用途。不過法官就指政府已警告買家地皮有法律程序的風險。
對於申請一方指,有關土地仍未荒廢,予以發展將違反社會合理期望,律政司代表就解釋,指政府並無提過不檢視未荒廢綠化地帶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