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海關高級監督李漢華,涉嫌未經許可收受一名女下屬的二十八萬元貸款,被控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獲准以一萬元保釋候查,案件在下月十六日進行預審。
五十三歲的被告,被控在2013年十二月,在未獲行政長官許可下,向一名高級關員收受一筆為數二十八萬元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