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長黃錦星,出席位於屯門環保園的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動土禮時表示,設施負責回收及處理八種電器廢物,佔本港八成半的電子廢物。他又說,環保署和營辦商亦正逐步加強收集服務,為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日後實施準備,並期望有關草案在立法會上盡快恢復二讀及在明年通過法案。

政府在去年與營辦商簽訂十七多億元的合約,預計一七年開始運作,為期十年,處理每年三萬至五萬七千多噸的受管制電器廢物。電器電子廢物回收後,可用的產品將會捐贈有需要人士,不可重用的產品則會拆件回收,而如水銀的有毒物質,將會在監控下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