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應用程式Uber旗下七名司機,被控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名,其中兩名司機,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各被判罰款七千元,停牌一年。認罪的一名六十五歲司機,在自辯時說,曾經就保險問題向Uber查詢,而對方回覆說,有涵蓋全球的保險,被告認為自己被誤導,但尊重法律及不想浪費資源,而選擇認罪。
另外五名司機就指,需要時間研究剛收到的控方文件,獲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四日再提訊,五人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