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說,政府必定爭取任何機會,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她說草案在星期四通過二讀,是重要的里程碑,顯示獲得立法會支持,之後進入審議個別條文、技術性討論的階段,不會抽起條例草案,亦不會接受修訂。將會與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討論,在立法會大會製造最大空間,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預留最長的審議時間,務求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通過,強調會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林鄭月娥說,不會再讓泛民議員以點人數阻礙條例草案的審議,指作為立法會議員,他們除了有九萬多元月薪,任期屆滿時還可以拿到六十萬元酬金,有責任履行按基本法制定及修訂法例的憲制責任。至於被指不理會泛民議員提出會面的要求,林鄭月娥說,版權工作不屬於政務司長工作,自己對條例草案內容一點都不清楚,沒有能力討論,如果是要解決立法會無效運作這個僵局,她好樂意見面,但暫時聽不到建設性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