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批准向教育學院,授予大學名銜。教院的中英文名稱,分別改為「香港教育大學」及「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下月十九日刊憲,三月二日提交立法會。同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決定,向教院授予中文研究、英文研究及環境研究三個學科的自行評審資格。

教育局長吳克儉祝賀教院,指接納教資會的檢討結果,認為教院完全符合資格加入成為資大學行列,授予大學名銜是對教院多年來的努力和貢獻予以肯定,並增強公眾對教院及畢業生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