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回顧去年罪案記者會上,談到李波事件。他指,現時事件是按本港與內地的合作機制處理,而非通報機制。他解釋,通報機制只會在內地或香港人,在兩地非正常死亡或遭受刑事強制措施時才會啟動,本港警方已要求內地警方協助,安排盡快與李波會面,但他無回應會否改向更高層級的單位尋求協助,包括中聯辦或政法委。
盧偉聰又表示,李波事件真相仍未查清,現階段難以判斷兩地執法機關之間的溝通機制是否失效。被追問現行有無定時檢討溝通機制,以及事件後會否考慮檢討,盧偉聰表示,要與保安局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