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表示,不會對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及的酬酢事件,提出刑事檢控。律政司指,事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在考慮事件的性質、所有相關情況及公眾利益後,律政司決定不對湯顯明提出刑事檢控。律政司表示,在小心考慮適用法律、現有證據和御用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後作出結論,認為雖然湯顯明的某些行為,可被視為未能符合公眾期望,但若提出刑事檢控,並無合理機會可達致湯顯明被定罪的結果。
廉署在二零一三年四月,收到有關湯顯明的投訴,於同年五月,成立專責調查小組就投訴內容展開全面調查。在收到廉署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律政司對案件進行研究,並委託海外御用大律師,就應否向湯顯明提出檢控提供獨立法律意見。律政司表示,與御用大律師在本案中所考慮的六個範疇,包括以公帑提供款待、公務外訪、收受禮物和紀念品、餽贈禮物和紀念品、聘請一名內地學者,以及有否在宣誓後作虛假陳述。御用大律師去年十月,向律政司提交最終意見書,認為不論是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或任何其他罪行,在法律上均未有充分證據,向湯顯明提出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