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表示,決定是否檢控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時,恪守獨立公正,並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給予獨立意見。他說,本案考慮了六個範疇,其中在公務酬酢方面,看不到湯顯明有賄賂目的及成份,亦看不到湯顯明有刻意隱瞞酬酢費用。外訪方面,無證據湯顯明刻意訛騙、隱瞞或漏報飛行里數;外訪中可能有觀光性質,但多數由接待單位決定,看不到有刻意刑事成份。
楊家雄強調,有考慮過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防賄條例、詐騙及宣誓下作不實陳述等罪行,但純粹基於證據及定罪機會的考慮,決定不提檢控。他亦說不檢控,亦不代表認同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