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與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會面後表示,政府並無要求加會或加時間,建議在二月二十四日政府公布財政預算案後一個小時,立法會繼續進行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辯論。她認為,審議有關草案至今已用四十四小時,加上未來四次例會,合共會有一百二十八小時審議草案,已佔一五至一六年度二十七次例會的兩成時間,認為時間已非常足夠。

林鄭月娥指,政府並無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定下死線,但指政府所有法案需要在今屆立法會會期七月完結前通過,而臨時撥款決議案更需在三月三十一日前通過,令政府部門及受資助機構可以繼續運作,政府在計畫議程上會考慮令決議案在死線前通過,現時目標是爭取在審議決議案前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她又說,自己並非有關草案的負責官員,亦不能了解政府每個仔細條例,因此拒絕與泛民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