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決定不會對涉及酬酢事件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提出刑事檢控,認為無足夠證據起訴。曾經就事件調查的立法會專責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葉國謙指,委員會當時認為湯顯明處理酬酢的方式有問題,但找不到任何清晰的貪污證據。他說,公眾可以對高官有相對高的要求,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在證據不足下強行起訴,認為律政司的決定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