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一間旅行社代表的香港旅遊從業員聯會會長林少麟,質疑旅遊業議會向接待內地入境團的旅行社收取登記費的合法性,已委託法律代表,星期一向旅議會發出法律文件,要求旅議會七日內作出回應,否則會進行司法覆核。
文件指,旅議會作為公共機構,向業界收取徵費,需通過立法程序,並得到立法會批准,但旅議會近年向接待內地入境團的旅行社,每個旅行團收取三十元至六十港元登記費的做法,違反《公共法》原則,要求有關徵費需得到立法會批准,並撥歸庫房,作為公共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