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人權觀察,發表年度人權報告,指香港雖然在國防和外交以外的事務,應享有自治權、擁有獨立司法制度和公民自由,但北京似乎干預香港的政治參與、表達和集會自由權利。

報告指,在前年的佔領運動中有約一千人被捕,大多都無罪釋放,當局以「非法集會」和「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拘捕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人,報告指,相關法律並不符合集會自由的國際標準,亦有示威者遭到警方攻擊。報告指,本港表達自由持續令人憂慮,特別是被認為批判北京的媒體,舉例指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住所外,去年一月被人投擲燃燒彈,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中,一名被告提及要教訓劉進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