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早上復會,開始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條文和修訂,展開五場合併辯論。第一場辯論涉及公民黨郭榮鏗提出,加入限制合約凌駕性條文的修訂。郭榮鏗承認,草案比起一一年版本和現行條例,對網民的保障增加不少,但仍未夠周全,認為版權持有人和社交網站,可以在用戶合約中加入條款,限制用戶行為,令用戶不能進行法例所豁免的行為。公共專業聯盟梁繼昌指,版權持有人和使用者亦未必有對等的議價能力,因此應該加入限制合約凌駕性條文,保障使用者。
民建聯陳鑑林表明反對,認為合約自由是社會運作的基本原則,合約凌駕性有實際需要,可以減少爭議,尊重創作,增強版權持有人和使用者的互信,不應貿然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