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繼續審議港珠澳大橋填海及口岸設施,五十四億六千多元的追加撥款申請。路政署長劉家強承認,工程中有混凝土組件出現崩裂,相信和運送組件問題有關,政府已經表明不會收貨,並已要求承建商自費作出修補,認為不會影響整體工期。劉家強又指,知道有分判商的表現,被總承建商評為不合格;他指總承建商有責任彌補地盤安全措施的不足,並可以處罰分判商,包括停工或罰款,而勞工處和路政署亦會進行突擊檢查,有需要時可以作出檢控。
對於有報道指港珠澳大橋工程,由於出現意外,累計停工四百多日,劉家強表示,如果發生意外,只會要求指定工序停工,而不是整份合約停工,承建商會以其他方式避免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