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油尖旺區藥房的售貨員,早前承認一項在貨品上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罪,以平價藥物冒充貴價藥出售,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罰款兩萬元。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關建強,在庭外表示,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指今次的裁決,清楚表明有關行為不會被容忍及姑息,呼籲消費者,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他又說,今次是商品說明條例生效後,較大宗的售賣冒牌藥案件,判刑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