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藥品公司東主因供應不安全暖水袋,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六千元。海關建議市民使用暖水袋前應小心檢查產品,如發現有破損跡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早前海關就涉案產品進行樣本安全測試時,發現樣本未能通過標準,產品的粘合接縫出現破損現象。其後,海關派員到涉案藥品公司進行調查,檢獲十八個暖水袋,經政府化驗所再檢測後,亦証實為不安全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