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百九十億元的追加撥款申請。多名泛民議員質疑,負責主持會議的副主席陳鑑林,沒有權力豁免政府六日的通知期。法律顧問指,財委會的議事程序中,雖然沒有寫明副主席的權力,但當副主席根據程序行駛主席職位時,有關主席權力的條文亦適用於副主席。

但泛民議員不同意,人民力量陳偉業批評法律顧問的法律水平低落,社民連梁國雄認為,即使做法非明顯違反議事規則,亦涉及灰色地帶,已向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投訴,對方承諾會跟進。工聯會王國興批評泛民只是為反對高鐵撥款而拉布,指公道自在人心,公眾會看到他們的刁難和野蠻。民建聯譚耀宗亦指,民主派議員不滿法律顧問的意見,便肆意詆譭,擔心日後秘書處難以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