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四名被告,包括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就定罪的上訴。判詞指,雖然控方無法證明,許仕仁在擔任政務司長期間,實際上有不當行為或濫權,以優待新地,但指貪污行為必然是秘密地進行,必須要證實到才能入罪的說法是幼稚。他又認同原審法官認為許仕仁收甜頭後,會傾向優待新地,並指許仕仁當時身為政務司長,收取新地大筆款項,偏離官員職責,濫用公眾信任,是嚴重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如不懲罰他,對香港而言是悲哀。
郭炳江兒子郭基煇在庭外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會上訴到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