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再有兩名男子被控暴動罪,年齡分別是十七及二十一歲,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四月七日再提訊,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等候律政司指示。兩名被告分別獲准以五千及一千元現金保釋,期間要住在向法庭報稱的地址,及遵守禁足令,除轉乘交通工具外,不能踏足旺角的指定範圍。

控罪指兩名被告在年初一晚至初二凌晨,在旺角一帶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