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繼續審理行政會議就香港電視發牌司法覆核的上訴。行會一方的律師認為,港視錯誤理解行政會議政策,政府支持引入免費電視競爭,不等如容許過度競爭。行會決定發牌,需要考慮免費電視市場整體可持續發展,並非如港視一方認為,可完全由市場決定。
政府在一三年十月,拒絕港視前身,城市電訊零九年底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港視提出司法覆核,去年四月獲高院判勝訴。當時判決認為政府在九八年開放免費電視市場,訂明牌照數目沒預設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