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讀書的香港青年麥家祺,前年十月因為不滿七十多歲房東催交房租,將對方殺害,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他提出上訴,台灣的高等法院今天改判麥家祺監禁十五年,指考慮到被告父母,已與受害人家屬,達成500萬新台幣的和解賠償,而家屬亦不堅持無期徒刑,加上被告無前科,有抑鬱症狀,所以予以減刑。

麥家祺在零九年申請到台灣讀大學,他後來休學。他因房租問題,與房東口角,用生果刀刺死房東,然後用棉被包裹屍體棄置走廊,還故佈疑陣,向警方報案。警方透過閉路電視錄影,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