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年初一晚騷亂,警方落案控告多兩名被捕男子暴動罪,包括二十九歲的清潔工鍾志華,及二十二歲的沙田專業教育學院學生何應傑,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兩案押後至四月二十八日,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指示。何應傑和鍾志華分別准以現金五千元和二千元保釋,期間需要住在向法庭報稱的地址內,並要遵守禁足令,除非是乘搭或轉乘公共交通工具,否則不能踏足旺角指定範圍。
不過,由於何應傑住於旺角奶路臣街同花園街交界,裁判官特別批准他,可以進出其中一段禁足令範圍路段往返住所,但不得留連。鍾志華就一星期三天要到警署報道。他的代表律師投訴,在旺角警署錄口供前,有警員以說話恐嚇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