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年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十三名示威者衝擊大樓,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多名社民連成員在庭外聲援,高舉橫額和叫口號,反對新界東北撥款。

十三名被告包括土地正義聯盟何潔泓、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成員嚴敏華,及社運人士招顯聰等。他們被控在去年六月十三日,在立法會示威區推倒鐵馬,用竹枝及雨傘撬開大門等,裁判官去年判十三人非法集結罪成。 其中一名被告梁曉暘,亦有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