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在本台節目指,公會認為立法會正審議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如果版權人、泛民議員和網民,未能短期內就修訂取得共識,就應該先通過原有草案,再討論其他修訂。她認為,假如草案不獲通過,一方面網民不能獲得草案提出的豁免,另一方面亦未能解決本港相關法例落後、不合國際標準的情況。
她指,泛民議員修訂要求在現有公平處理做法上,加上公平使用原則,但她認為,兩者是否可以一同運用仍有爭議,亦不認為,豁免應達到包括商用等任何使用都無限制。她認為更多的修訂,仍需要時間凝聚共識,確保在自由使用和保障版權人權益上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