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涉嫌襲擊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的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結,方國珊被裁定普通襲擊罪不成立。裁判官蘇文隆指,從現場片段顯示,被告在與葛珮帆纏繞時顯得非常克制,並有派人在場拍攝過程,被告應無理由愚蠢到在自己人拍攝的鏡頭下襲擊葛珮帆,同時,考慮到控方無法證明被告有意圖令葛珮帆受到即時暴力威脅,因此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四十九歲的方國珊,被指前年七月,抗議將軍澳堆填區擴建期間,持橫額包圍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使她感到暴力威脅及受驚而被控以「普通襲擊」罪。方國珊參加星期日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對手包括劉志成、黃成智、周浩鼎、梁思豪、梁天琦及楊岳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