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文章,提到本港近日有關繁體字及簡化字的爭議。文章指,將繁簡強分優劣甚至當作身份標簽,是太過淺薄無知,指雖然中國推行簡體字是民國之後的事,但大量簡體字形,源自草書和行書,古代書法家早已使用,並非近代人發明創造。更何況,若說歷史悠久就是正統,則應擁戴篆書甲骨文而非繁體。繁體固然更能體現造字依據,但簡體的方便優勢亦不可替代,可見繁簡體並非先天對立,更不應附會政治含義,學習和使用哪一種,應回歸實用精神和開放態度。「兼收並蓄,順其自然」才是正道,若將問題泛政治化,強分正宗旁門,甚至給使用者扣帽子、安罪名,就無理而且失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