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宣布,由於本科生代表馮敬恩拒絕承諾不採取任何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校委會成員、大學職員以及其他人士人身安全的行動,校委會以大比數通過,要求馮敬恩離開會議。馮敬恩在傍晚六時半左右離開。校委張達明在會後表示,任何排斥方法都是無補於事,質疑做法是否有客觀基礎,又擔心會增加校委會與學生的對立,反而增加日後校委會會議的風險,希望校委會盡快設法修補對立關係。

校委會表示,考慮到馮敬恩某些行動,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校委會會議現場的委員、大學職員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要求馮敬恩簽署簡單書面承諾書,答應以後不會採取任何影響委員、大學職員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的行動。校委會重申,要求馮敬恩在會議中途離開並不是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