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工務小組討論在前香港仔消防局用地興建藝術空間及香港藝術發展局永久辦事處,涉及近三億五千萬元。民政事務局表示,有關發展涉及二千七百平方米樓面面積,當中九百平方米為藝發局辦公室,藝術有關的設施接近一千九百平方米,並將設二十八個租予藝術家的工作室。

有關用地已納入 2015-16 年度賣地計劃內,政府會透過賣地條款,要求發展商按照指定的時限和規定,為藝術空間、藝術設施和藝發局辦事處進行設計、建造和裝修,費用實報實銷,營運則由藝發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