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報稱音樂唱作人的男子,在前年十月金鐘佔領期間,涉嫌襲警罪成,早前被判入獄四個星期,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駁回上訴,並取消他的擔保,他要即時入獄服刑。法官押後頒發判決理據。
二十二歲被告李珏熙,涉嫌在前年十月十八日佔領行動期間,在龍和道向警察投擲水樽被拘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