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四歲男子,去年十二月在落馬洲管制站,因違反限奶令,攜帶八十五公斤配方奶粉離境,遠超出法例規定不可多於一點八公斤的上限,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判處入獄六個月。海關當日在被告的行李檢獲配方奶粉,全部被充公,今次是政府實施限奶令以來,判罰最重的同類案件。

另外,五名介乎二十三至四十九歲的男子,本月一日至六日亦因觸犯限奶令,先後被粉嶺裁判法院判處入獄,刑期由十星期至三個月不等。五人攜帶離境的配方奶粉數量,介乎三十三至五十公斤不等。限奶令自2013年三月實施以來,截至上月底,共有接近一萬三千人違例,當中626人被判即時監禁,刑期介乎一日至一百四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