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涉嫌串謀他人提供四千五百多萬元賄款,圍標取得沙田翠湖花園和濱景花園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今日判刑。法官開庭後決定,讓控辯雙方討論一項特別事項,押後半小時。

控罪指,被告丘瑞田在一零至一四年期間,串謀一名顧問公司和工程分判商,向翠湖花園的管理公司一名物業經理、一名高層人員,以及屋苑法團主席,分別提供二百六十萬元至二千六百萬元的賄款,作為協助取得工程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的報酬;另外,被告亦串謀向濱景花園法團維修專責小組成員提供六十萬元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