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發聲明,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在星期二的會議上,要求他簽署兩份協議,由於他拒絕簽署有關確保其他校委安全的協議,而遭驅逐,質疑是針對學生代表,排除學生聲音。馮敬恩指,當日首項議程討論會議安全問題,李國章及其他校委都指,馮敬恩於去年七月及上月的會議,開門讓同學進入會議場地,上月會議向會場外的同學,不斷發放訊息,於是李國章要求他簽署兩份文件,包括保密協議及確保校委安全的協議。

馮敬恩指,自己同意簽署保密協議,拒絕簽署保障校委安全的協議,校委會於是投票,以十三票贊成,五票反對,三票棄權,要求馮敬恩離開會議。馮敬恩指,校委理應可以出席所有校委會及校董會會議,要簽署保密協議外的文件方可出席會議,是「僭建」成為校委的條件,擔心先例一開,後患無窮。馮敬恩指,有校委以公平為由,提出全部委員簽署協議,但遭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