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廉政公署公布,一名澳門前檢察長,涉嫌在二零零四至一四年間,將檢察院一億六千多萬澳門元的工程和服務合約,以高價判給指定公司,當中涉及四千四百萬元利益。被捕的還包括檢察院高官的兩名親屬、一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以及約十間公司的負責人等,各人分別被禁止離境及中止擔任公職。
澳門回歸至今只有兩名檢察長,外界關注涉案是否九九年至一四年間擔任該職位的何超明。澳門廉政專員張永春拒絕證實,但指案件是由檢察院內部主動發現後,在一四年向廉署舉報;其中一名疑犯是在周五離境時被捕,其後經終審法院預審後羈押候審。張永春指事件發生在檢察院是不幸,但強調案件不涉及任何其他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