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深水埗五宗傷人案的男子,今早由警車押解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一項傷人罪、兩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及兩項普通襲擊罪。

案發在本月19日,四名年齡十七至二十三歲女子,當日下午4時至11時的七個小時內,分別在深水埗富昌邨、榮昌邨及南昌邨,被人以電插蘇或拳頭襲擊受傷。警方六日後拘捕被告,經調查後懷疑他與當日另外一宗在長沙灣道一名十六歲少女遇襲案有關。